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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06 09:00: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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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贷款条件1、所在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2、购、建、大修自住房行为真实;3、个人信用良好;4、有稳定收入、具有偿还贷款能力;5、家庭购房套数符合政策规定;6、能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十堰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十堰住房公积金异地

贷款条件

1、所在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2、购、建、大修自住房行为真实;

3、个人信用良好;

4、有稳定收入、具有偿还贷款能力;

5、家庭购房套数符合政策规定;

6、能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十堰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十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2、公积金卡;

3、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下列相对应的材料:

一手房:

1、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一年内);

2、期房、他项权抵押证明(审批合格后提供);

3、贷款资料一套(公积金中心提供借款合同4本、借款申请书2本、房屋抵押合同一套);

4、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证明。(以家庭为单位)

十堰公积金贷款材料

贷款流程

步骤一:

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办事处、管理部申请并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查询本人公积金缴存情况;

步骤二:

贷款受理:大厅受理查询申请人家庭成员信用记录验证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等证明资料;

步骤三:

签订合同:申请人领取贷款资料(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填写贷款资料,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到大厅签字,向大厅提供完整的贷款资料;

步骤四:

办理抵押手续:办理抵押手续(期权、他项权抵押),房地产公司缴纳保证金,借款人签署借据、开设个人账户;

步骤五:

银行放款:承办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划款,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1、县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5万元,郧阳区可按十堰城区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装修贷款额度:十堰城区最高可贷25万元;县(市)最高可贷20万元。

贷款利率:

十堰市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住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二套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

(1)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贷款期限: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加本人实际年龄,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

贷款偿还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2)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