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①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提取之和不得超过该套房总额;
②职工购买第二套房,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4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公积金;
③以上提取时限均在购房一年以内,日期以 “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税票”为准(下同)。
2、职工为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①职工为子女购买自住住房视同家庭第二套房,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40%;
②职工为子女购买二套以上住房,则不予提取公积金;
③职工子女购买住房已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的,不得以此套住房名义提取公积金。
以上提取时限均在购房一年以内。
3、职工为拆迁还建房提取公积金。
职工因自住住房拆迁房还建需补偿差额资金的,拆迁协议一年内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超出补偿差额资金总额。
4、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
①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满一年后可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内公积金用于还贷,每次提取还贷时间间隔需满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3年),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间隔时间还贷本息之和,直到贷款还清。
②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已提取公积金,又以此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不得提取公积金还贷。
③职工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提取的,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贷款本息之和50%;使用过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提取的,则不予办理。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在主体结构封顶或竣工后一年内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内公积金余额的80%,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额。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负担比例提取。
无房户职工年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年工资收入40%的,在住房租赁期内每年可提取公积金一次,每次提取不超过上年房租支出总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购房提取业务同时只能办理一个,不得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又以购房名义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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